2019-11-04 08:49:59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学期中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以《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附件1)所列的检查项目为标准,重点加强对实验室内化学试剂清点排查工作。
二、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自纠(11月10日前)
各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部署,按《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逐条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认真整改落实。
2.学校督查(11月11日)
实验室安全督查组,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3.隐患整改落实(11月13日前)
实验室安全督察组现场反馈存在隐患,各学院及时整改排出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加大自查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 11日前学院提交《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纸质版盖章交1301,电子版发邮箱sysaqk@qau.edu.cn。
联系人:孙璐璐 联系电话:86080510
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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