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4 16:18:26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预备通知》要求,为迎接省教育厅7月上旬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学校决定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以下简称检查表),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按照检查表1.2院系层面安全责任体系要求,逐一对照完成存档。
(二)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按照检查表中8-化学安全管理的要求,逐一对照自查。
(三)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按照检查表中9-生物安全逐一对照自查。参考《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附件2)、《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附件3)逐一对照自查是否从事相关病原微生物研究,是否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实验室中进行实验。
(四)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开展情况。
(五)其他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
二、工作安排
检查对象: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和实训中心,特别是涉及易燃、易爆、易制毒、 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的实验室。
(一)自查自纠阶段(完成时限:2022年6月28日前)
各单位按照检查表要求,结合检查重点和单位实际工作,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填写《××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
(二)学校检查阶段(完成时限:2022年7月1日前)
学校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实验室自查自纠及档案材料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并现场提出整改反馈意见,各单位要根据反馈意见逐条整改落实。为迎接省教育厅现场检查做好准备。
(三)教育厅场检查阶段(完成时限:2022年7月上旬)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我校进行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出具书面整改意见。
(四)教育厅检查整改落实阶段(完成时限:2022年8月10日前)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专家组书面整改意见要求,反馈给各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各单位要认真整改落实,形成《××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附件5)。
三、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6月28日前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管理中心;于7月20日前将《××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附件5)报送实验室管理中心,纸质材料必须经单位领导(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办公楼1301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ysaqk@qau.edu.cn邮箱。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按时完成整改落实和材料提交,以良好的状态迎接省教育厅现场检查。同时暑假将近,请各相关单位以此检查为契机,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确保学期末和暑假实验室安全。
联系人:李元君 李 丽
联系电话:58957510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4日
编辑:李丽
责任编辑:周顺、殷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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