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

    2022-05-20 09:58:24           浏览数:0

  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频发,据统计,仅2021年,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就多达4起,实验室安全已成为高校安全管理不容忽视的一条“红线”。

  每一位实验人员应当高度重视,遵守实验室安全基本准则,养成良好实验习惯,规范、安全地开展实验。

  1.实验开始前,需要开展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了解实验项目存在的风险因素、风险环节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化学品前应先查询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2.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前,须熟悉实验室及周围环境,熟悉实验室安全应急程序,知晓应急电话、应急设施和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和疏散逃生技能。

  3.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穿实验服,应把长发及宽松的衣服束起,切勿穿拖鞋、凉鞋或露趾鞋进入实验室,离开实验室时须脱下实验服。

  4.穿着化学、生物类实验服或戴实验手套,不得随意进入非实验区,切勿戴实验手套接触门把手等公共设备设施。

  5.开展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项目时,须根据实验情况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戴护目镜、面罩或防护手套等。

  6.实验开始后,不得随便离开岗位,要密切注意实验的进展情况。开展危险实验,必须保证至少同时两人在场。

  7.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娱乐和睡觉等与实验操作无关的活动。

  8.所有盛放化学品的容器须标签清晰,分类储存。

  9.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试剂和高压气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领用、存放和保管。

  10.保持实验室整洁有序,及时清理或处理废弃物。所有实验废弃物应存放在相应的废物容器内,分类收集,及时转运。

  11.严禁在实验室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严禁堵塞安全通道。

  12.禁止在实验室内私拉乱拉电线,严禁在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或冰箱等散热设备附近堆放物品。经常检查长期通电作业的冰箱、烘箱等设备,及时清除隐患或报废到期设备。严禁遮挡室内配电箱或在配电箱周围堆放物品。

  1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不熟悉的仪器需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

  14.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前,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措施,并关闭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等。

  15.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失窃及污染等安全事故时,应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报告。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8日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中心
邮编:266109 版权所有:青岛农业大学 联系电话:0532-58957471
鲁ICP备13028537号-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