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9/2020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020-08-24 08:43:25           浏览数:0

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19/2020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填报内容

  (一)各学院(中心)应填报的数据表共计四个,如下:

  1.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见附件1)

  2.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见附件2)

  3.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见附件3)

  4.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见附件4)

  (二)本次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时段为2019年的9月1日到2020年的8月31日。

  (三)每个数据表应填写完整,严格按《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填报说明》(见附件5)要求填写。各种报表数据要真实、自洽,各种报表的上报数据都要与上报的相应背景支撑数据信息相一致。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一)报送方式: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采取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纸质版材料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实验室管理处(主楼1301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ysglk@qau.edu.cn。

  (二)报送时间:各学院务必于2019年9月4日前完成本学院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采集和报送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基表三(教学科研精密贵重仪器),大型(精密)仪器负责人要根据填报内容要求,据实填写。

  (二)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教学实验项目包含本科和研究生实验课程,表中“实验编号”和“实验名称”保证唯一性。

  (三) 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照最新版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网址:http://202.4.130.200:81/zbdm.htm 。

  (四)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实验室是指教学和科研实验室。

  (五)基表模板格式禁止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中心)要充分认识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高校实验室管理的一项常规基础性工作。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有利于我校加强对实验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水平。

  (二)该统计工作基础工作量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采集部署工作,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好专人进行统计汇总。各学院(中心)务必做到数据具有可追溯性,责任到人。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的负责人需对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各学院(中心)要加强数据审核工作,落实专人审核,防止信息漏报、错报,确保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全面反映学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联系人:杨立荣 刘福恒

  联系电话:58957969

  附件1:基表三模板

  附件2:基表四模板

  附件3:基表五模板

  附件4:基表六模板

  附件5: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汇总

  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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