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公共实验教学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22 09:24:35      浏览次数:

       一、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相关方针政策,制定中心建设与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协同教务处统筹安排本科生实验教学任务,规范开展实验教学各项准备工作。

       三、负责中心所属房产及固定资产的规范化管理,统筹各教学实验室设备与物资配置,保障实验教学有序运行。

       四、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相关的教学研究工作,持续推进实验教学质量改进与提升。

       五、组织实施实验室管理及实验技术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实验技术队伍的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

       六、完成学校、实验室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中心
邮编:266109 版权所有:青岛农业大学 联系电话:0532-58957471
鲁ICP备13028537号-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