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实验楼走廊物品与杂物的通知

    2022-07-18 11:07:54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保持实验楼环境整洁与暑期实验室安全,迎接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检查,7月6日实验室管理中心下达了走廊物品清理要求,部分学院已经对走廊物品进行了清理。

  7月16日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发现实验楼走廊依然存在大量物品与杂物,卫生和安全状况不容乐观,请相关学院对照附表,实验室分管领导逐一落实责任,形成整改台账。要求如下:

     非实验室物品请告知学院主要领导协调安排清理。

  

  实验台、仪器等物品已办理完报废处置手续的,以及不需要办理手续的杂物,及时联系废品回收中标公司拉走。

  尚在处置过程中的物品,能在屋内放置的,搬迁至屋内,无法放置的,联系实验室管理中心暂存仓库。

  按照省巡视整改要求,未经学校批准,不允许在走廊放置仪器设备进行实验。

  无用的实验材料、无固定资产账破损物品,全部清理并将卫生清扫干净。

  非本学院物品请说明。

  请各学院逐一落实填报附表清理台账,于7月20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电子文档到sbglk@qau.edu.cn。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7日

 

编辑:李元君

责任编辑:周顺、殷元元


实验楼走廊物品与杂物清理台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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