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01-04 17:35:42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2020年寒假将至,各单位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安排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和值班人员,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安全巡查和防范工作。

  二、积极开展检查排查

  各单位在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并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记录。

  1.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易制毒等物品)管理要规范、安全;寒假期间要按要求入库封存,避免在实验室存放;确需使用的,要严格按有关规程领用,并做好台账记录。

  2.对水、电、暖、气及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等进一步检查、检修,关闭水、电、暖、气和各种管路设施及压力容器总开关,并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因水管破裂、电线老化短路、压力容器爆炸等引发的安全事故。要特别注意假期实验室内水管防冻,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水管冻裂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1.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整理好环境卫生,锁好门窗,确保无安全隐患并贴好封条。

  2.寒假期间必须使用的实验室,计划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须以实验室为单位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假期使用申请表》(附件   1),交所在单位审核、备案。各单位汇总后,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假期使用汇总表》(附件2,以下称汇总表)。

 四、认真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

 1.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安排好寒假值班人员,实验室负责人和值班人员须保证手机通畅。

  2.值班人员要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保卫处、实验室管理处和后勤保障处汇报。

 五、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将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1月7日下班前报送实验室管理处(主楼130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qk@qau.edu.cn。

 六、重要电话号码

  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医疗急救:120;

  保卫处电话:58957110;实验室管理处电话:58957510

  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假期使用申请表

  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假期使用汇总表


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申请表.docx


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假期使用汇总表.xlsx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中心
邮编:266109 版权所有:青岛农业大学 联系电话:0532-58957471
鲁ICP备13028537号-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