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8 17:31:56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附件1)要求,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参加培训对象
各学院、特种食品研究院分管领导、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教学与科研实验室相关教师。
分析测试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相关教师。
二、培训形式及时间安排
见《关于组织参加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附件1)相关要求。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组织人员及时注册参加线上培训,在 11 月 17 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在线测试获得培训学时证明。
(二)各单位于 11 月 18 日前,将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学时的人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安全科sysaqk@qau.edu.cn ,务必保证填报人员确已完成培训。
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人:李丽 任红霞
联系方式: 58957510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8日
编辑:李丽
责任编辑:周顺 殷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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