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8 12:48:28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排查和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新学期实验室运行安全,学校决定开展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完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2.认真组织检查,严格整改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全面检查、立查立改、彻底整改”的要求,以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认真组织检查,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台账。
3.广泛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各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师生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营造“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良好氛围,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校内各级各类实验室(含智能温室,人工气候室),重点对实验室环境卫生,危化品安全、水电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违禁电器使用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2日),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制定自查方案,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学院层面的检查内容,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校园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台账》(附件1)。
2.督查反馈阶段(9月3日-9月4日):学校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并对抽查复查情况进行反馈。
3.整改落实阶段(9月5日-9月11日):各单位对学校抽查复查情况进行全面整改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9月2日前将《青岛农业大学校园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台账》(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实验室管理中心130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sysaqk@qau.edu.cn。
联系人:李丽 任红霞 联系电话:58957510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8日
编辑:李丽
责任编辑:周顺 殷元元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中心
邮编:266109 版权所有:青岛农业大学
联系电话:0532-58957471
鲁ICP备13028537号-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