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9 16:10:48 浏览数:0
各学院、中心:
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教学科研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重于泰山”、“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红线,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日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实验室日常管理,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细致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
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9月1日前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并在《校园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台账》(附件1)填写隐患情况和整改情况。9月2日起学校将组织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坚决杜绝实验室“带病”开展工作。
1.对存放量较多化学品且长期未开启的实验室进行通风。同时,对实验室各类药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购买、使用、贮存,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置等环节。要求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规范保存,台账记录清晰,帐物相符。
2.做好实验室内实验气体管理工作,对存放气体钢瓶且长期未开启的实验室进行通风,检查气体管路是否泄漏、气瓶总阀是否旋紧、泄漏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严格管控气体采购,做好分类分处存放,不许过量囤积气体钢瓶,及时清运不使用或空的气体钢瓶,进一步完善气体钢瓶使用台账。
3.做好实验室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检查,重点对长期未使用的仪器设备、空调、冰箱、监控报警设备、排气扇、通风橱等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展检查,避免突然通电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人员受伤等情况。在实验室师生中开展实验用电安全教育培训,严禁违规使用电气设备,严禁私拉乱拉电线,确保实验室用电安全。
4.对实验室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全面检查实验室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实验楼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指示灯、安全指示牌是否完好,确认消控系统、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箱、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设备有效,数量种类位置配置合理。确保突发情况下,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可正常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
5.做好实验室内环境卫生工作,开课前对全部教学、科研实验场所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充分通风换气,及时清理实验室及走廊、过道堆放杂物;实验试剂、耗材分类入柜规范存放,台面整洁有序;有毒有害实验区域与学习区域做好物理分隔,不在实验室内存放食品、个人生活用品,营造安全整洁的实验环境。
6.检查各类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是否有显著、明确的警示标志,及时补充必要的标识,更换老旧、脱落的标识;检查实验室的通风橱、紧急喷淋、洗眼器等安全设施,确保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应急物资柜、急救药箱等,及时补充有效、合适的应急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且存放地点有明显标识。
三、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尤其注意非本校人员的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按照学校要求,开展针对本学期进入实验室的学生特别是本科毕业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实验室准入考试、实验操作规程培训工作,加强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能力。未经审核、未通过准入考试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实验室。
四、持续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
涉及使用各种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气体气瓶等的实验室,要安排专人管理,实时做好台账登记更新,做到实验室危化品底数清楚,账物相符,分类存放、使用合规、妥善保管,做好领取、使用、处置记录,严禁实验室内大量存放和违规采购危险化学品和气体气瓶。
五、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实验室具体情况,组织实验室安全知识讲座,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针对研究生开展集中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指导老师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导内容,并根据所开展的实验和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个性化、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技能培训,重点根据各实验室具体情况开展涉及危险工艺、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气瓶和气体管路、有害微生物以及精密贵重仪器或高风险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六、不断加强实验过程的安全管理
项目负责人(导师)应对新上实验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增强风险研判和防控;实验活动开始前,须对开展的实验活动进行危险源甄别,明确管理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组织参与实验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告知实验中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等相关的安全风险、实验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及预防措施,学习实验方案和规程,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保证实验过程的安全可控;实验过程中严格按照实验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有重大变化,应按程序重新组织论证,进行安全评估。
填写《实验室工作分管责任人统计表》(见附件2),于9月1日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PDF版发送到邮箱sysaqk@qau.edu.cn,联系人:李丽,任红霞。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9日
编辑:李丽
责任编辑:王磊 韩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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