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03-09 16:48:49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决定全面开展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治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实验室疫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有序、安全进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3月9日-3月15日),各单位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形成隐患问题及整改台账。

  第二阶段:督查阶段(3月16日-3月18日),学校组织督查小组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对于疫情防控检查自下发通知之日起,贯穿整个学年。

  第三阶段:反馈整改阶段(3月19日-3月25日),学校将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各单位对督查反馈情况和单位自查情况进行进一步整改,形成整改总结报告(需提供文字、图片等整改佐证材料)。

  第四阶段:“回头看”阶段(3月26日-3月31日),学校督查小组对各学院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复核。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1.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和实训中心,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气体钢瓶、高压设备及燃气设备等)等使用和管理的实验室。

  2.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实验室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消毒通风记录和师生口罩佩戴情况;消毒通风方法及要求详见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学院应急演练组织情况、水电暖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废物管理、设备安全及实验室日常运行环境等方面。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问题与隐患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实验室管理中心130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sysaqk@qau.edu.cn。3月25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交至实验室管理中心1301房间。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要严格实验室消毒通风工作,严格要求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未戴口罩禁止进入实验场所。

  要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落实到终端末梢、落实到日常,要认真做好隐患登记和整改台账工作。

  2.严密组织,认真检查。各相关单位按照“全面检查、彻底整改”的要求,深查细查,要做好检查记录和情况汇总,登记号隐患清单和问题台账。

  3.广泛宣传,立行立改。各单位充分利用安全检查之机,加大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做到常检查、善于发现问题,重整改,要对照隐患清单和问题台账,积极整改落实。

  4.各单位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提升校园综合抵御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创造“平安和谐校园”。

  联 系 人:李元君 李  丽

  联系电话:58957510

  实验室管理中心  保卫处  后勤保障处

  2022年3月9日

  附件1:实验室消毒通风工作方案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编辑:李丽

责任编辑:周顺、殷元元


附件1:实验室消毒通风工作方案 1.docx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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