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接收危险化学品的通知

    2018-05-11 14:54:25           浏览数:0

各单位:

  接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通知,要求5月15日之前,我校教学科研所有的危险化学品必须统一集中存放,自15日开始,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要求学校每天都要报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量和库存量。根据通知精神,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统计表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送至主楼1301,电子版发送至sysglk@qau.edu.cn,必须于今天下午下班前上交。

  二、集中统一接收时间和地点:5月14日(下周一)8点开始;地点:科技楼1032房间。

  三、接收顺序为化药(8:00-9:00)、动医(9:00-10:00)、生科(10:00-11:00)、食品(10:00-12:00)、资环(14:30-15:30)、农学(15:30-16:30)、园艺和园林(16:30-17:30)、植医和其他学院(17:30-18:30)。

  四、工作要求

  1、接收要求:各学院需提前将药品包装准备好,每瓶药品贴好标签(包含学院,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名称,房间号等信息),方便以后领取,药品必须当场清点,双方签字确认。学院要安排人员协助实验室管理处将药品分类放置好。

  2.统一集中存放后,实行“五双”管理制度,各实验室必须安排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并按照要求建立使用台账。当日不能用完的药品,应及时回库。

  3.各实验室在使用期间要严格管理,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4.各学院不得漏报、瞒报,如因漏报、瞒报等导致的任何问题,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联 系 人:李元君 王瑞荣

  联系电话:88030471
 

附件:青岛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台账(含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名录)

  实验室管理处

  20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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