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1 11:11:24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中心:
按照省教育厅、学校相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巡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巡查行动时间段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本学期末。
二、专项巡查范围
城阳、平度、蓝谷校区教学科研实验室(含实验室配套学习室、智能温室、人工气候室),以及危化品库、废弃物库、平度校区画室等。莱阳校区参照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三、本次巡查重点
重点检查实验室环境卫生、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高压灭菌锅和气瓶)安全、违禁电器使用、电动车入室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四、巡查程序与要求
1.自查:各相关学院、中心,做好本单位自我巡查,尤其是对本单位危化品库和安全一级实验室,要求每周2次加密频次检查,检查台账留痕。一要确保危化品库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危化品出入库台账准确;二要加大对化学品尤其是管制类(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实验室存储与使用检查;三要抓好烘箱、油浴锅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灭菌锅、气瓶、各类反应釜等承压容器的检查,超过有效期坚决停用。
2.巡查员专项巡查:学校已启动实验室安全巡查机制,学校聘用的巡查员,佩戴“实验室安全巡查员”胸卡,对各楼宇进行不定期巡查。巡查中发现的隐患,每周汇总发送各单位进行整改。请各单位通知到实验室师生配合检查。
3.自查、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需学校配合整改的,联系实验室安全科协助整改。
五、联系方式
实验室安全科:办公楼1301房间
联系人:李丽 任红霞
联系电话:58957510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9日
编辑:李丽
责任编辑:周顺 殷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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