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5-07-11 16:36:43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暑假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暑期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现对暑期实验室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督查

    (一)检查对象: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和实训中心,特别是涉及易燃易爆、管制类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的实验室。

    (二)工作要求

    1. 各单位于7月11-15日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

    2.学校组织专项检查组于7月15~16日,分组对实验室进行检查督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各单位要逐条整改落实并提交整改证明材料。

    二、暑假实验室安全工作

    (一)实验室使用备案

    暑假期间计划开放的实验室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申请表》(附件1),各单位汇总后,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汇总表》(附件2),附件2经单位领导签字审核后提交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案。

    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整理好环境卫生,关闭水、电、气,锁好门窗,确保无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备用钥匙留存

    各实验室要将备用钥匙统一交学院管理,确保出现意外事故时能及时开门。

    (三)实验室设备设施巡检

    做好水、电、气及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发现问题停止实验,立即联系维修部门进行整修,避免因水管破裂、电线老化短路、压力容器爆炸等发生安全事故。

    (四)加强危险源管控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菌(毒)种的存储是否规范、安全,特别注意对易燃、易爆、有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病原微生物的管理,假期按照存放要求入库封存。确需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领用,并做好台账记录,做到万无一失。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做好危废生产记录台账,避免出现泄漏等安全事故。

    (五)开展安全教育(重点开展事项)

    对暑假留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学院或实验室必须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本学院或本实验室存在的重要危险源、危险性实验与夜间实验注意事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后按照应急预案的处置和报告程序,尤其强调实验室化学品存储使用安全,反应釜、高压灭菌锅、气瓶、烘箱电炉和油浴锅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灭火器位置与使用方法,以及实验期间人员必须在同房间值守等重点事项,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教育培训材料要留档。

    (六)暑假坚持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放假前和开学前,分别对所有实验室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全面排查。暑假期间,对申请开放的实验室,学院组织安全检查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各实验室确定一名老师负责实验室安全和每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台账,留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党政负责人、分管领导履行好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和重要领导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清理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工作和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将需要报送的材料(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17日下班前报送实验室管理中心(主楼130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sysaqk@qau.edu.cn。其他材料学院做好留档工作。  

    实验室管理中心

    分管副主任:殷元元  15805325818

    安全科:李丽 任红霞 13685326998,13685425643

    保卫处:58957110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1日

编辑:李丽

责任编辑:周顺 殷元元


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申请表.doc


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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