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09-21 15:35:03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和相关管理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放假前,应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排查各种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确保实验室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高压容器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防范,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四、节假日期间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使用实验室的,必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对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实验,须有两人以上人员同时在场,并做好实验记录。

  五、放假期间,各学院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并做好实验室安全巡查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六、重要电话号码(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医疗急救:120;学校保卫处电话:86080110;实验室管理处电话:88030471)。

  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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