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6 10:24:59 浏览数:0
各学院及相关中心: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排查和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新学期实验室运行安全,学校决定开展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
检查范围:各校区全部实验室(含学习间)、危化品间、设备间等。
检查重点:
1.电动车室内存放或充电情况;
2.实验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水暖管道阀门安全;
3.实验室化学品存储规范,化学品集中入库管理情况;
4.危化品间排风等设施、实验室通风柜等设施是否正常工作;
5.实验室设备设施安全,长期停用大型仪器是否正常工作,压力容器、大型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单位党政负责人、分管领导履行好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和重要领导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亲自带队完成本单位所属各校区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台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结合单位例会做好安全宣传教育。
实验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岗位责任人职责,对所负责实验室亲自检查部署,存在安全隐患及自身难以解决的安全问题及时向单位、实验室管理中心报告。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2月28日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学院层面的检查内容,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校园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台账》(附件1),实验室各类设备设施有维修需要的请在智慧校园-故障报修-实验室报修中及时进行报修。
2.督查反馈阶段(2月29日-3月1日):学校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并对抽查复查情况进行反馈。
3.整改落实阶段(3月1日-3月5日):各单位对学校抽查复查情况进行全面整改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3月5日前将《青岛农业大学校园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台账》(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实验室管理中心130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sysaqk@qau.edu.cn。
联系人:李丽 任红霞 联系电话:58957510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6日
编辑:李丽
责任编辑:周顺 殷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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