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8 10:46:21 浏览数:0
根据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安〔2017〕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7〕9号)(见附件1)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王庆军担任组长,分管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副校长原永兵担任副组长,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学院成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小组”,由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实验室中心主任、实验员和相关责任老师为成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依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则》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通则》(见附件1),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分类建立自查和整改台账。
2.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和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见附件1),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进行排查,同时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分布情况档案。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
建立健全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实现重要规章制度“上墙”、“入心”,有效地管控实验室危险因素。坚持用制度规范安全管理行为,通过制度建设推动实验室安全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2.加强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1)全面摸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和存储使用等情况,严格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易制毒和易制爆化学品)“五双”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台账。实验室管理人员需全面熟练掌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运行状况。
(2)对实验室危险废物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置,危险废物外包装上必须明确写明危险废物成分、重量、处置时间和处置人,并说明来源哪个实验室,并将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申报单报实验室管理处。
3.加强对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对高压气瓶、灭菌锅等压力容器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根据压力气瓶的性质,做好压力气瓶的分类分处、规范保存,并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气体的安全使用。
4.加强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管理。
(1)需对实验室重点部位分类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预案内容并能熟练操作。
(2)需根据预案要求和学院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适当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并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到位。
(3)需定期安排师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和逃生能力,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建设规划和督导检查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校院二级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责任体系,将实验室安全责任根据岗位逐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一层监管一层,一层负责一层,层层压实责任,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安全管理架构。建立学院自查、学校检查督查的二级检查制度,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和验收,形成闭环管理,做到实验室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漏洞。对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
1.建立准入制度。
校内逐步推进实验室准入制度,本科生和研究生需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
2.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培训,观看影视录像,专家辅导报告等形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积极完善、创新安全教育平台,全面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研究生安全导师负责制,引导导师加强对研究生安全教育。
3.鼓励研究探讨。
支持开展实验室安全研究课题,鼓励各学院对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开展研究和探讨,努力探索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的新方法、新途径。鼓励学院将实验室安全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对设有化学化工类(生物类)专业的学院应积极为本科生和研究生设置化学化工(生物)安全教育类课程,把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安全教育相结合。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
各学院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具体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时限、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认真开展学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营造良好氛围。
(二)学院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
1.认真检查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完善。
2.对本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和日常管理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认真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台账》(见附件2),并留用备查;对查出的每一项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分类统计,认真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表》(附件3),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
3.针对不同危险化学品制定不同的处置预案和措施,并根据处置预案和措施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和处置工作。通过演练检验不同种类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方法和处置措施,提高应急反应和逃生能力。并根据应急预案,认真检查应急处置装置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配备齐全,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张贴到位。
4.各学院要在上述基础上形成学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涵盖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演练情况报告等内容。并在每季度次月月底前提交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学校检查反馈,整改落实、提升阶段(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
1.2018年4月,学校将对各学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检查情况予以反馈。
2.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各学院对学校检查反馈情况以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存在问题进一步整改落实、提升,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常态化管理,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学校将定期对实验室安全进行例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相关学院。
(四)总结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10月)
1.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各相关学院认真总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形成学院总结报告并报送实验室管理处,并在实际工作中深化提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2.2019年9月至2019年10月,根据学院总结报告,形成学校总结报告,提交上级主管部门。
五、材料提交
(一)2017年5月底前,提交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工作小组名单、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台账(附件4)和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库存统计表(附件5)。
(二)2018年3月底前,提交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表(附件3)、自查报告和应急预案。
(三)2019年6月底前提交各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报告(附件6)。
(四)所有纸质版材料经学院行政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实验室管理处(主楼1301房间,电话:88030471),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sysglk@qau.edu.cn。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务求实效长效,进一步加大本单位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并完善应急处置方案,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认真检查,强化措施,严格落实
要实现“全覆盖”无隙检查,对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风险隐患都要登记在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要跟踪整改,闭环管理,把预防、查办与引导转化结合起来。学校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提高安全意识
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师生员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保实效
要以这次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为契机,推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突出问题,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附件:
实验室管理处2017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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