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7-01-15 16:31:43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安全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放假前,应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加强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寒假期间暂时不用的应妥善保管;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的,须指派专人负责,并做好使用、保管记录。要严格按照“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制度执行。

4.加强对气瓶的安全检查,要有防止倾倒的固定措施,超期、报废气瓶应及时处理,不得存放在实验室。假期不使用的要确保气瓶阀门关门。

5.对假期继续使用的科研实验室,要特别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与学生签订假期实验室安全协议,加强对导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验过程中严禁脱岗和无人值守。

6.要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保卫处、实验室管理处等相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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