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5 15:58:50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加快推进高校实验室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鲁禁毒字〔2021〕299号)要求,高校实验室所有化学品全部纳入“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管控,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学科研化学品全流程管理,现就有关事宜布置如下:
一、申购
(一)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
根据国家要求,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必须通过省平台申请、审批与购买。使用人登录省平台提出申购,由团队负责人、学院分管领导、实验室管理中心和资产管理处逐级审批后,资产管理处统一采购。
省平台登录网址:http://qau.sdzsscnet.com/mall/或通过智慧校园,选择“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青岛农业大学课题组成员(V2.0)操作手册》(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管理方操作手册》(附件2)。
(二)其他化学品
非管控类化学品由使用单位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应纳入招标采购,无需招标采购的原则上要进入省平台采购,不具备进入省平台采购条件的可以自行采购。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采购,所有化学品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加快推进高校实验室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鲁禁毒字〔2021〕299号)均需纳入省平台进行管控。在省平台采购的化学品,直接通过省平台进行管控;通过招标和自行采购的化学品,必须将所购化学品全部录入省平台,生成自购订单,实施管控。具体流程:在省平台“订单列表”页面,选择“添加自购”,将所购化学品录入平台,纳入平台进行管控。
二、管理
管理包括:到货验收、保管、领用、处置等环节。
(一)到货验收:管控类化学品到货,由实验室管理中心、各相关学院和公司送货人共同负责验收。其他化学品由各学院和公司送货人进行验收。在省平台线上采购的化学品,必须由申购人在省平台中确认收货。
(二)保管:验收后,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化学品的保管工作。
(三)领用:化学品领用后,必须由领用人在省平台中填写领用台账。每种化学品在平台中均设有存量上限。如果不填写领用台账,达到存量上限后,相关实验室将不能继续申购该种类化学品。务必做到存量和使用量与实际存量台账和领用台账相符,严禁一次性全部领用出库。
(四)处置:各实验室负责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及暂存,做好收集台账。并在省平台提交处置申请,并将收集好的危险废物转运至学校暂存点,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接收及暂存,由学校统一招标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定期进行转移、处置。
各相关学院及各实验室具体负责化学品日常管理工作,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监管工作。
三、报账
报账人员按照财务处要求,持 “山东省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商城采购(验收)单”(“省平台”中打印)、发票以及财务处要求的其他材料进行报账。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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