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6 17:48:53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学校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青岛农业大学安全教育培训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暨暑假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实验室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实验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存在违规锁闭、封堵现象; 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情况;实验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设施配备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实验操作规程落实以及实验人员安全培训情况,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排查实验室违规用电、违规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等突出问题。
(三)工作安排
检查对象: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和实训中心,特别是涉及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的的实验室。
时间节点:
(1)自查自纠阶段(完成时限:2026年7月20日前)
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
各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对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请各单位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校园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台账》(附件1)报送实验室管理中心。未检查出安全隐患的做零报告台账。
(2)学校检查阶段(完成时限:2026年7月22日前)
学校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实验室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各单位要逐条整改落实并提交整改证明材料。
(3)学校检查“回头看”阶段(完成时限:2026年7月27日前)
“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暑假实验室安全工作
(一)实验室使用备案
暑假期间计划开放的实验室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申请表》(附件2),各单位汇总后,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汇总表》(附件3),附件3经单位领导签字审核后于7月24日前提交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案。
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整理好环境卫生,关闭水、电、气,锁好门窗,确保无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备用钥匙留存
各学院要将实验室备用钥匙统一存放、统一管理,确保应急时能方便取用。
(三)实验室设备设施巡检
做好水、电、气及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发现问题停止实验,立即联系维修部门进行整修,避免因水管破裂、电线老化短路、压力容器爆炸等发生安全事故。
(四)加强危险源管控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菌(毒)种的存储是否规范、安全,特别注意对易燃、易爆、有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病原微生物的管理,假期按照存放要求入库封存。确需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领用,并做好台账记录,做到万无一失。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做好危废生产记录台账,避免出现泄漏等安全事故。
(五)开展安全教育
对暑假留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学院或实验室必须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本学院或本实验室存在的重要危险源、危险性实验与夜间实验注意事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后按照应急预案的处置和报告程序,尤其强调实验室化学品存储使用安全,反应釜、高压灭菌锅、气瓶、烘箱电炉和油浴锅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灭火器位置与使用方法,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教育培训材料要留档。
(六)暑假坚持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放假前和开学前,分别对所有实验室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全面排查。暑假期间,对申请开放的实验室,学院组织安全检查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台账,留档备查。
联系人:李丽 任红霞
联系电话:58957510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6年7月16日
编辑:李丽
责任编辑:王磊 韩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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