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31 08:42:03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推进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与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和使用效益,近期将对我校30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各单位单价在人民币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抽查单详见附件1。
使用机时时间跨度: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1.学院自查阶段:11月3日前
(1)由学院组织对所负责仪器设备的年度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自查、总结,并如实填报《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附件2)。
(2)对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本年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并填写《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统计表》(附件3)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未正常使用情况说明及整改意见》(附件4),于11月3日之前将附件2-4纸质版(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处(办公楼1301),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ysglk@qau.edu.cn。
2.学校核查阶段:11月4日
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成立评审小组,进行检查核实,并结合日常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情况、共享共用绩效等方面,组织进行综合考评,做出总体考核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并向全校公布考核结果。
三、奖惩办法
1.评价结果将纳入单位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学校分配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以及维修维护经费的重要依据。
2.对考核中舞弊作假,数据严重失实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3.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机组及所在单位要写出专题报告,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联系人:刘福恒 李元君 联系电话:88030471
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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