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型仪器设备清查工作的通知

    2026-06-01 14:34:45           浏览数:0

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型仪器设备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落实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清查工作,各单位全面摸清大型仪器设备底数及运行现状、核实账实相符等情况,重点排查重复购置、闲置浪费、共享缺失等问题,推动大型仪器设备科学、规范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持续提高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范围为截至2025年底,各单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用于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单台(套)设备原值3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仪器设备。

       二、清查内容

       (一)基本情况。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 购置及入账时间、单价、已提折旧等基本信息;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用途、有独立操作权人数等使用管理信息;同类型设备台数等。

       (二)使用情况。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是自用还是对外出租、校内部门独自使用还是校内共用,购置后已使用机时、近1年使用机时。清查闲置设备、低效使用设备台数。

       (三)共享情况。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纳入共享平台、安装物联网传感器、服务校内部门(院系)、对外服务、共享收入等共享共用情况,每台(套)原则上每年不低于800小时。

       (四)维护保养情况。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启用以来维护保养次数、发生的费用,年度需固定支付的维护保养费用、承保单位。清查大型仪器设备承保单位及支付的年度维护保养费用。

       (五)绩效评价情况。各部门、单位开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情况。

       (六)制度建设情况。各部门、单位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共享共用管理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维护财经秩序、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大型仪器设备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摸排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确保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问题分析。在清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清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查找盲目购置、重复购置、超前购置、过量购置等不合理配置问题;查找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沉淀积压、封闭自用等资产低效使用问题;查找制度不健全、账物不符、存在安全隐患、维护保养不及时、绩效评价缺失等管理不到位问题;查找购置、维护保养费用脱离市场价格等疑似利益输送问题。

       (三)落实改进举措。清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研究提出下一步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改进措施,以此次清查工作为契机,规范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管理制度,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与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规范高效运行。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于 2026年6月8日前完成清查工作。

       1.教学、科研单台(套)原值30万元及以上全部仪器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基础信息核查表(附件1)和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自查表(附件2)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到实验室管理中心主楼1301,电子版发送邮箱sbglk@qau.edu.cn

       2.行政办公、后勤保障原值30万元及以上全部仪器设备(附件1)和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自查表(附件2)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到资产管理处主楼1307。

 

       

实验室管理中心

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1日

编辑:孙璐璐

责任编辑:王磊 韩成刚


附件1: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基础信息核查表.xls


附件2: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自查表.xls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中心
邮编:266109 版权所有:青岛农业大学 联系电话:0532-58957471
鲁ICP备13028537号-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