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5 18:35:05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与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近期将对我校10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单位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
考核分为自查、学院考核、学校核查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
由设备负责人对所负责仪器设备的年度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自查、总结,根据《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和“填表说明”(附件2)认真做好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并如实、准确填报《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于
2.学院考核阶段:
由各学院主管领导、实验中心主任、部分设备管理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年度考核工作。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本年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每台仪器设备自查所填报的数据,按要求逐项核定、评分。
(2)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撰写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年度总结,并填写《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统计表》(附件3)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未正常使用情况说明及整改意见》(附件4),于
3.学校核查阶段:
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学院考核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结合日常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情况、共享共用绩效等方面,组织进行综合考评,做出总体考核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并向全校公布考核结果。
三、奖惩办法
1.评价结果将纳入单位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学校分配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以及维修维护经费的重要依据。
2.对考核中舞弊作假,数据严重失实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3.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机组及所在单位要写出专题报告,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联系人:刘福恒 李元君 联系电话:88030471
附件1:各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附件2: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附件3: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统计表
附件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未正常使用情况说明及整改意见
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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