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生物种业及植物生产科研平台实验室布局、用房分配及搬迁工作的通知

    2017-04-17 16:22:00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为科学合理布局我校科研实验用房,切实提高实验室资源的利用效率,有效整合学校科研团队,凝聚团队力量,发挥学科集群优势,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迈上新台阶,学校对科研实验用房的布局进行了全面规划,首先对生物种业和植物生产两个科研平台的科研团队实验室需求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析,现结合统计分析情况对两个平台的科研实验用房布局、分配及搬迁工作进行部署,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实验用房布局

   (一)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布局,生物种业平台科研实验用房安排在科技楼第二层,植物生产平台科研实验用房安排在科技楼第四层。本次科研实验用房布局调整涉及生命科学学院、园艺学院、园林与林学院和农学院,具体的科研实验用房区域布置情况见附件1说明。

    (二)相关学院要加强分析和研究,凝练学科发展方向,打造学科特色优势,优化学术梯队和科研团队,立足当前学科及科研发展现状,着眼长远发展需求,进行科研实验用房的科学布局和有效功能定位。

    二、工作程序

    (一)学院科研实验用房分配

    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科研实验用房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分配各科研团队的实验用房,组织科研团队认真填写《***学院***团队科研实验用房分配及支付房屋使用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2.学院对各团队的科研实验用房及用房使用费信息进行审核和汇总,认真填写《***学院团队科研实验用房分配及房屋使用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3.各学院需与学校签订《青岛农业大学科研实验用房使用协议》(见附件4),配合学校做好本学院科研实验用房的管理工作。

   (二)材料提交与审核

   请各学院于4月20日前将附件2(一式三份),附件3,4(一式两份)的纸质版经由相关人员签字,单位盖章后提交主楼1301房间,同时请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glk@qau.edu.cn。学校将对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

   (三)学院科研实验用房的搬迁

   学院分配方案经过学校审核后,学院需精心部署,统筹安排,组织本学院科研团队做好科研实验室的有序搬迁,使科研实验用房尽快投入使用。各学院需于5月5日前完成科研实验用房的搬迁工作。

   三、说明

    (一)凡进驻科技楼的科研团队人员以及少数未加入团队的人员原有的所有实验室须由学院统一交回学校。学校将对其进行简易装修,并根据我校实验用房的总体规划布局重新进行统筹安排。各学院需交还学校的实验用房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说明。

    (二)各学院还需认真做好所搬迁的实验室内的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和信息变更等工作,防止搬迁过程中设备的损坏和丢失。科技楼已做好实验基础设施配套,原有实验室内的实验台柜类资产(中央台、边台、天平台、药品柜、器皿柜、通风柜等)需留在原实验室内。

    (三)原房屋搬迁完成后,学院需统一将原房屋钥匙交还实验室管理处,退还之后方可统一办理科技楼门禁授权事宜。

    (四)未加入科研团队人员若有科研用房需求,由学院在学院科研共享平台上合理安排和管理。

    (五)学校已完成整个科技楼的房间格局规划,原则上不允许科研团队进行房间格局改造。确有需求,需向学校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个别科研团队在科技楼上新分配实验室的实验台等基础设施确有增减需求的,请于4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增减说明,如在实验用房基础设施标配和可调整范围内,学校将积极进行调整。

 

    联系人:李元君 联系电话:88030471

 

附件1:学院科研团队科研实验用房区域划分情况一览表

附件2:***学院***团队科研实验用房分配及支付房屋使用费情况统计表附件3:***学院团队科研实验用房分配及房屋使用费情况汇总表

附件4:青岛农业大学科研实验用房使用协议

附件5:学院应交还科研实验用房情况一览表

 

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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