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30 06:37:26 浏览数:0
生命科学学院、农学院、园艺学院、园林与林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生物种业及植物生产科研平台实验室布局、用房分配及搬迁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学院已陆续完成了科研实验室的搬迁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对生物楼、化学楼的安排部署,现需相关学院统一将原有实验室交回学校,具体事实通知如下:
一、房屋交还工作
各学院原有科研实验室须由学院统一交回学校,需交回的实验室具体房间号详见附件1。各学院需认真做好清点工作,将房间钥匙收齐并在钥匙上标明房间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实验室管理处。
二、资产的清点工作
1.各学院需认真做好所搬迁的实验室内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和信息变更等工作,防止搬迁过程中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2.对于已搬迁至科技楼的仪器设备及设施,需由各学院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做好资产变动手续。并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打印“资产变动单”,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审核通过后交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变动。
3.留在原实验室的实验台柜等设施,需由各实验室列出详细的资产清单(见附件2),学院仔细审核清点后,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交提交至实验室管理处,并将清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bglk@qau.edu.cn。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实验室管理处清点后办理交接手续,待实验室重新分配后再统一做资产变动。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请各学院于7月7日前完成实验室交接及资产清点工作。
2.各学院务必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以免影响学校对生物楼和化学楼的重新规划布局。
联系人:李元君 联系电话:88030471
实验室管理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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