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07-18 10:49:07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实验教学项目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34 号)(见附件6)转发给您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范围

  2019年度开展认定的学科专业范围为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植物类、动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艺术学类26个类别(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2019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

  2.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

  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特色、技术手段和应用情况等;

  教学引导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

  项目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附件4)。

  3.2019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

  4. 申报表、项目简介视频和教学引导视频命名格式为: XXX(学校) -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称) -申报表(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并择优推荐项目参加评审工作,要求每个类别限报1个项目。

  2.各学院于8月9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汇总表》纸质版,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拷贝提交至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规划建设科(办公楼1301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ysglk@q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将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参加评审工作,最终被认定为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学校将投入经费支持项目后续建设工作。

  四、数据接口联通

  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版)》(见附件2)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联系人:刘福恒 联系电话:88030471

  附件汇总下载

  附件1: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

  附件2: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版)

  附件3:2019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附件4:项目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附件5:2019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6: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实验教学项目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34 号)

  实验室管理处

  201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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