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研发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01-12 15:01:41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研发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青科规字〔2017〕72号)(附件1),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项目范围

  分析测试方法研究、分析测试标准制定、仪器新功能研发以及仪器升级改造。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的立项和管理规范,有较完备的实施记录,账目清晰,资料齐备。

  2.项目成果已公开或被采用。

  3.项目完成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项目立项时间不作要求。

  4.与项目有关的大型科学仪器应加入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平台网站http://yiqi.qdsipc.com),(附件5)。近年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应及时加入平台,已入网设备请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

  1.纸质版材料:请各单位申报人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按照材料清单(见附件4)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由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后统一报送。

  2.网上申报:登录青岛市科技研发服务中心网站(www.qdsipc.com),点击“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研发奖励专项申报”,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登录。具体请联系实验室管理处。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18年1月19日17:00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2018年1月22日16:30前

  五、材料提交

  请按照材料清单(见附件4)要求,将所有纸质版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于1月19日前送实验室管理处(1301房间),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sbglk@qau.edu.cn。

  联系人: 刘福恒 李元君  联系电话:88030471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研发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青科规字〔2017〕72号)

  附件2: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56号)

  附件3:关于印发《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研发项目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青科字〔2016〕10号)

  附件 4:申报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附件5:青岛市大型仪器设备入网情况统计表-青岛农业大学

  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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