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06-25 10:59:31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项目库储备工作,提高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水平,现开展2024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工作,请各相关学院积极参与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学科类别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1.《青岛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申报、评审安排
  1. 各学院于7月1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纸质版、项目简介视频拷贝提交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办公楼1301),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glk@qau.edu.cn。

    2.学校将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列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库管理。2024年度学校拟遴选重点项目1-2项、一般项目2-3项、自筹项目不限。鼓励校企合作共建、科研成果转换虚拟仿真项目开发,鼓励学院自筹经费研发。

    4. 各相关学院要根据本单位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建设规划,有计划做好虚拟仿真教学软件建设和开发工作,学校将根据上级相关工作安排,综合考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培育情况,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
    四、项目经费

    1.项目经费采用学校资助和学院配套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校拟资助经费分别为15万元和10万元,学院配套经费不低于10万元,自筹项目由学院自筹经费。

    2.自筹项目获评省级一流课程认定的,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经费补助支持。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附件3)。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4.作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培育的中心,申报项数不低于2项;作为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培育的中心,申报项数不低于1项。

 

    联系人:杨立荣

    联系电话:58957969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5日

编辑:杨立荣

责任编辑:周顺 刘福恒


附件1 青岛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doc


附件3 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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