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8-07-10 16:14:12           浏览数:0

  各学院:

  2018年暑假将至,请各学院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明确和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安排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

  二、落实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

  (一)假期需开展实验的实验室,须由实验人员提出申请并经学院审核批准后使用,并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二)学院需与学生签订假期实验室安全协议,确保“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实验、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学院要加强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实验人员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验过程中严禁脱岗和无人值守,实验结束后,必须做好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三)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关好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确保无安全隐患并贴好封条。

  三、开展实验室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学院须对本单位各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一)重点做好水、电、气及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并做好档案记录。避免水管破裂、电线老化短路、压力容器爆炸等灾害事故。

  (二)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存储是否规范、安全,是否责任到人。

  (三)检查实验室门窗及防火、防盗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做好暑假期间值班和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确保时时畅通

  (一)各学院需做好值班和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各学院需于2018年7月12日前提交实验室安全值班表(附表1)至实验室管理处。

  (二)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学院领导、保卫处、实验室管理处汇报,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学院相关负责人须保证手机通畅,确保实验室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五、重要电话号码

  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医疗急救:120;学校保卫处电话:86080110    实验室管理处电话:88030471

  附表1:各学院2018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表

  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7月9日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中心
邮编:266109 版权所有:青岛农业大学 联系电话:0532-58957471
鲁ICP备13028537号-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