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6 16:54:53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为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高压灭菌锅(压力容器)安全使用与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保障人员与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74号)等法规,以及《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特种设备管理细则》(试行)(青农大实发 〔 2025〕5号),特签订特种设备(高压灭菌锅)责任书。
要求各学院自行下载责任书(附件1),将本单位已经完成备案取得登记证的高压灭菌锅的信息填写完整,并将使用本灭菌锅的持证管理人、持证使用人填写完整。
此责任书一锅一册,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3月31日之前到实验室管理中心(办公楼1301)进行提交确认。
联系人:李丽 任红霞 联系电话:58957510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6日
编辑:李丽
责任编辑:王磊 韩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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