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2026-03-25 18:16:58           浏览数:0

各学院、中心:

 

       近日,重庆大学一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教训深刻,令人警醒。为全力防范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校园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迅速组织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平安青岛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就迅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坚持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学校—院系—实验室”三级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一岗双责”制度,逐一明确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及实验教师、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强化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师生安全培训教育“三个全覆盖”。

 

       2.全面摸清底数,完善基础台账,组织开展实验室摸底排查,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实验仪器、应急设施等底数,建立基础台账。对易燃易爆、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逐一登记名称、数量、储存位置、使用期限、管理责任人;对气瓶、压力容器、高温高压设备等特种设备,核查检验检测报告、使用登记证、操作规程等资料,确保账物相符、全程可溯。认真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安全培训、应急演练是否常态化开展,形成问题、责任、整改清单。

 

       3.深化隐患排查,实施闭环整改,聚焦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重点排查危化品分类存放、双人双锁管理、台账记录规范等情况,对违规存放、台账缺失等问题立行立改。排查实验室特种设备、仪器设备运行状况,重点检查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安全防护装置完整性,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整治实验室用电、用气、用水安全,规范线路布局、燃气管道连接,排查漏电、漏气等隐患,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排查实验室通风系统、消防设施、应急救援器材配备情况,确保设施齐全、性能良好、使用便捷。

 

       4.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未通过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细化实验预约、人员进出、物品管理、应急处置等流程,实验操作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违规携带危险品进入实验室。分类开展实验教师、科研人员、学生、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做到全员覆盖、应训尽训。

 

       目前正值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实验的关键时期,请各学院按《青岛农业大学实验项目风险评估管理细则》(青农大实发20256号)要求做好毕业论文实验的风险评估和现场指导工作,针对实验室常见风险,定期开展实操性应急演练,提升人员应急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325-331日),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制定自查方案,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附件1)、《培训及隐患排查相关情况统计表》(附件2),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形成工作闭环。

 

       2.督查检查阶段(327-331日):校领导带队对学校实验室进行安全督查,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中心请于331日前将《青岛农业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附件1)《培训及隐患排查相关情况统计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实验室管理中心1301房间,电子版发送sysaqk@qau.edu.cn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63月25日

编辑:李丽

责任编辑:王磊 韩成刚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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