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0 18:02:21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为保证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学院本着“服务教学、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的原则,根据实验教学的实际需要,认真制定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程序
1.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直接登陆低值易耗品申报管理系统(实验室管理处网站)进行申报,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单独申报,不需在系统中填报。
2.网上申报工作即日启动,至2019年7月1日结束。各学院网上申报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告知实验室管理处,以便及时审核。
3.通过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后,学院进入系统打印申请表。《申请表》和《青岛农业大学低值易耗品盘存表》(一式两份)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7月1日前报送实验室管理处(主楼1301房间)。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应依据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内容,理清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实验课程,确定所需低值易耗品的种类、规格型号及数量。各学院实验室管理人员应与实验任课教师充分沟通,核准实验教学易耗品的实际需求,学院要做好层层审核,确保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科学合理。
2.申报前,各学院务必对各实验室现有库存进行全面盘点,统一填写《青岛农业大学低值易耗品盘存表》(附件1),须扣除现有库存后进行申报,避免重复购置,造成过期浪费。杜绝因购置过量造成的浪费和带来库存的安全风险。
3.教学低值易耗品需进行招标采购,学校原则上不再进行零星采购。若首次招标未能采购到位的部分易耗品,还需各学院再次汇总提交,进行二次招标采购,将造成时间的延误。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核实上报购置计划,确保不要因为易耗品准备不充分影响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其他说明
1.新增物品申报须经过认真调研后填写上参考价格。
2.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购置采用线下申报方式。请相关学院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件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附件3)对本学院计划购置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进行汇总,分别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购置申请表》(附件4)和《青岛农业大学易制爆化学品购置申请表》(附件5),申请表需按使用人填写,以便到公安部门报备。申报表纸质版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实验室管理处。申报表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sysaqk@qau.edu.cn。
联系人:孙璐璐 联系电话:86080510
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低值易耗品盘存表
附件2:易制毒化学品名录
附件3:易制爆化学品名录
附件4:青岛农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购置申请表
附件5:青岛农业大学易制爆化学品购置申请表
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6月20日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中心
邮编:266109 版权所有:青岛农业大学
联系电话:0532-58957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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