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04-26 19:10:14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附件1),为切实排查和整治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有序、安全进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根据学校的整体部署,对全校所有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组织全面安全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范围

  检查学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及校内实习实训基地,重点检查科研实验室,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所列的检查项目为标准,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隐患整治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自纠(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

  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安全自查方案。对本学院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认真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逐条整改落实。

  (二)安全隐患整改(2019年5月20日前完成)

  各学院要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整改排除隐患,提交《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附件4)。

  (三)组织现场检查(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

  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对各单位实验室自查情况、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将整改情况作为追溯、追责的依据,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挂牌督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提交材料

  各学院于5月20日前提交《青岛农业大学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和《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附件4)。纸质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130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qk@qau.edu.cn。其余材料由本单位存档管理。

  联 系 人:孙璐璐           联系电话:86080510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3.     青岛农业大学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4.     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

  附件汇总下载

  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4月25日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中心
邮编:266109 版权所有:青岛农业大学 联系电话:0532-58957471
鲁ICP备13028537号-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