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春季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03-05 14:07:01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青农大校字〔2019〕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春季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大检查范围

  检查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及校内实习实训基地,以《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要点》(附件1)所列的检查项目为标准,认真开展检查、督查,排查隐患,做好隐患整治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学院自查工作(2019年3月6日前完成)

  1.各学院要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立即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气、危险化学品及设备存在的隐患,认真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安全自查台账》(附件2)。要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立查立改,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2.各学院在认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明确实验室安全危险源,整理《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附件3),严格实验室安全危险源的管理,加强源头控制,杜绝安全隐患。

  3.各学院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开设的各种实验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填写《实验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4),对实验所用到的危险物质、装置、工艺过程进行安全分析,知晓实验风险,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4.各学院要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向本单位师生反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剖析原因、做好整改要求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易燃易爆设备操作规程及灭火器械的培训及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2019年3月8日前完成)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督查组,对各单位实验室自查情况、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将整改情况作为追溯、追责的依据,对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建立《青岛农业大学安全督查台账》(附件5),挂牌督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及材料提交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

  2.各学院需认真记录和总结整改情况,并于3月6日前提交《青岛农业大学安全自查台账》,3月11日前提交《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整改报告》(附件6)。材料纸质版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130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glk@qau.edu.cn。其余材料由本单位存档管理。

  联 系 人:孙璐璐 联系电话:86080510

  附件:

  1.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要点

  2.青岛农业大学安全自查台账

  3.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

  4.实验安全风险评估表

  5.青岛农业大学安全督查台账

  6.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整改报告

   附件汇总

  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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