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整改的通知

    2023-05-26 16:31:45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3〕2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学校检查组于5月24日~25日对涉及化学品使用的实验室进行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出相关隐患57项(见附件)。

       请存在隐患问题的学院,按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要求对上述问题立行立改,将整改完成情况(含照片)填入台账表中,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发送到sysaqk@qau.edu.cn。

       联系人:实验室安全科 李丽 任红霞58957510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6

 

附件: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隐患台账表(2023年4号)

 

编辑:李丽

责任编辑:周顺 殷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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