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9 11:16:15 浏览数:0
各化学品使用单位:
根据5月10日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3〕25号)要求,结合学校正在开展的“调整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暨重点危险源情况清查”工作,增加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工作要求。5月25日前,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进行实验室化学品现场检查。现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排查实验室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
二、隐患排查内容与要求
各学院填写附件1《教育系统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发现问题隐患按照下述9种类型排查,属于学院层面的,每种算1个;实验室层面的,每间实验室存在几种隐患数量就算几个,合计后统计在表中。同时,填写附件2《学院危险化学品隐患统计表》,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隐患一并填入。
1.学院制定有针对性(本学院重点危险源)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是/否);三、时间节点
5月15日前,随“调整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暨重点危险源情况清查”工作报表一同上报。电子版发送至sysaqk@qau.edu.cn,纸质版A4纸打印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主楼1301房间安全科。
联系人:李丽 任红霞 58957510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0日
编辑:李丽
责任编辑:周顺 殷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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