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11-25 11:38:35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按照《青岛农业大学校园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暨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部署和第四届实验室安全文化月活动安排,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排查和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运行稳定安全,学校决定开展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

       各校区实验室(含配套学习室、智能温室、人工气候室,以及平度校区画室),重点对实验室环境卫生、危化品安全、水电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违禁电器使用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单位党政负责人、分管领导履行好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和重要领导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亲自带队完成本单位所属各校区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积极进行整改落实。

       实验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岗位责任人职责,对所负责实验室亲自检查部署,立查立改,存在自身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单位、实验室管理中心报告。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11月25日-11月27日):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制定自查方案,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学院层面的检查内容,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并保留相关自查材料备查。

       2.督查反馈阶段(11月28日-12月4日):本次检查与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随手拍比赛同时开展,结合随手拍比赛检查结果,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并对抽查复查情况进行反馈。

       3.整改落实阶段(12月2日-12月5日):各单位对学校抽查复查情况进行全面整改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12月5日前将《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台账》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实验室管理中心130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sysaqk@qau.edu.cn

       联系人:李丽  任红霞

       联系电话:58957510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编辑:李丽

责任编辑:周顺 殷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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