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的通知

    2021-05-24 10:09:02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为创建平安校园,保障实验室安全,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对全校实验室剧毒化学品进行彻底排查统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加强对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的管理。

  一、对照目录,认真排查,如实统计

  各单位要对照《剧毒化学品目录》(附件1),对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现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家底,填写《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统计表》(附件2),加强管理,避免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剧毒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1.申购。剧毒化学品是管控类危险化学品,须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并经公安机关实地核查存储、使用、管理条件等。现有库存剧毒化学品使用完毕后,原则上不再购置剧毒化学品,各学院应积极组织教师研究使用替代化学品。目前没有替代品的,确需采购的,必须由学校统一采购,严禁私自购买。

  2.存储。各相关单位剧毒化学品,必须由学校统一存储,不得在实验室存储,未交由学校存储的,应提交申请,并由双人(在编教师)运送至学校存储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入库台账。

  3.领取。各实验室如需使用剧毒化学品,要按需领取。领取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剧毒化学品领用申请表》(附件3),并保证双人领取、双人签字。

  4.使用。使用全过程中,须保证至少双人同时在场,严禁一个人使用剧毒化学品,暂时未用完的,要及时进行锁存。当日未用完的,必须于当日下班前回库,严禁剧毒化学品在实验室过夜。使用后,及时如实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台账。

  5.报废处置。各实验室必须剧毒化学品使用后产生的废液进行收集,严禁倒入下水道,并认真记录倾倒时间和数量,填写。废液须由学校统一进行处置。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请与2021年5月27日(周四)下班前,将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130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sysaqk@qau.edu.cn邮箱。

  联 系 人:李丽 李元君

  联系电话:58957510

  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5月20日


附件1:剧毒化学品目录(2015版).doc


附件2: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统计表.xlsx


附件3: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剧毒化学品领用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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