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4 11:26:45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电〔2021〕55号 鲁机发17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鲁禁毒字〔20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高校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青公禁毒〔2021〕8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实验室化学品申购、保管、领用、使用、回收、储存和废弃处理等环节的安全,实现全流程全周期信息化管理,学校正式全面启用由省公安厅指定的“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原‘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平台’)”(简称“平台”),平台服务器在省公安厅。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根据公安部门要求,校内实验室相关实验用品须通过“平台”购买,范围包括: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其他危险化学品及化学实验试剂耗材。
二、各单位需普及安全教育知识和平台操作技能,使用人务必遵照规定,按要求从平台购置相关实验用品,使用说明参见附件1、2、3。
三、按上级要求,为实现上述范围内实验用品采购的全流程监管,自2021年4月12日之后购买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5月13日之后购买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及化学实验试剂耗材,须在平台上打印“报销凭证”,签字盖章后方能办理报销。各使用人需在通知发布之日起通过平台购买相关实验用品,尽快熟悉购买及报销的全流程,以便后期顺利完成采购。
四、平台使用相关技术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人员。对采购范围内“其他危险化学品、化学实验试剂耗材”,如平台缺少某化学品或供货单位,各单位自行向平台申请添加资质齐全的供货商。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批,确保实验物资在购买、保管、使用及危废处置等环节无隐患存在,确保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8253208912 0532-80980733
实验室管理处:58957510
资产管理处:58957970
附件:
1. 采购员使用手册
2. 课题负责人使用手册
3. 学院(部门)审核人员使用手册
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
2021年5 月20 日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中心
邮编:266109 版权所有:青岛农业大学
联系电话:0532-58957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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