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9 17:27:01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和相关管理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
2.放假前,应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确保实验室关好门窗、切断水电。要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高压容器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防范,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4.假期不用的实验室,检查确保安全后,应贴好封条。确需假期在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的教师和学生,须经学院审核批准,与学生签订假期实验室安全协议,加强对导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验过程中严禁脱岗和无人值守。
5.放假期间,各学院要做好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保卫处、实验室管理处等相关管理部门。学院相关负责人要保证手机通畅,确保实验室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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