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专项工作的通知

    2017-09-25 16:44:04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迎接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安排,为进一步排查和整治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有序、安全进行,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学校决定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1. 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气瓶及高压设备)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实验室。

  2.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实验室水电安全、危险品安全、设备安全、安全标识以及实验室日常运行环境等方面。

  二、检查方式

  各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督查现结合,采取实验室现场检查和档案检查的形式,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1.学院自查。严格按照9月21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上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及落实工作。各学院需按照《青岛农业大学迎接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第七项要求,认真梳理相关工作,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与存放,保证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佳状态。

  2.学校检查。在学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组织检查所有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限期整改,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检查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9月29日。

  三、检查重点

  1.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实验安全检查记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是否整理存档。

  2. 危险化学品购置、领用(使用)台账、废弃物处置记录等是否整理存档。

  3. 重要规章制度是否上墙、主要仪器操作规程是否张贴或悬挂在显眼处、实验室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张贴到位。

  4. 实验室日常运行环境:包括实验室卫生环境、仪器设备完好情况、仪器设备及药品摆放是否整齐、有序、合理等。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认真开展本次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各学院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要推进实验室安全检查成为常态,做到常检查、常发现问题,常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实验室特种设备的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管理。

  联系人:李元君 联系电话:88030471

  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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