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4 09:54:01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信息化建设和管制类化学品采购监管,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鲁禁毒字〔20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高校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青公禁毒〔2021〕8号)的相关要求,管制类化学品的申购均要求在山东省公安厅指定的“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平台”(简称平台)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和青岛市公安局的要求,自即日起,所有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化学品,均需通过“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平台”审批后集中采购,线下审批方式停用。
本学期以来,因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系统无法使用,2021年3月以来所有的易制毒化学品订单均需从平台重新提交申请。
二、系统操作
平台可以实现管制类化学品在线审核、在线采购、订单管理、出入库台账管理、数据统计查询等功能。
1.登录方式:
①方法一:通过智慧校园登录
智慧校园左侧可用应用→公共服务→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平台
②方法二:登录网址https://www.sdscmall.com/api/qau/ssoLogin.lf,然后通过智慧校园工号/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2.采购审批流程
采购人下单→实验中心主任或者课题负责人审核→学院(单位)审批→实验室管理处审批→资产管理处审批。
非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和普通试剂耗材仍采用线下采购模式,无需在系统中采购。
3.库存及领用管理
学校以实验室为单位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库存管理,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学校对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库存总量、单种类危险化学品的单次购买量及库存量,均设置上限。
各实验室通过平台购买的所有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在完成配送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入库。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在平台系统内,及时规范填写领用(出库)记录,系统内相应减少库存量。如不进行领用登记,造成库存达到上限,将无法继续购买使用。
4.财务报销。
各实验室通过平台购买的管制类化学品,在完成验收入库后,即可直接打印平台生成的“采购验收单”并根据财务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后即可自行到财务处预约报销,打印方法如下:申购明细 → 报销清单 → 申请报销 → 打印报销清单。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成本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切实规范实验室实验试剂耗材的管理工作。
2.请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务必全面做好工作安排,用好“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平台”,切实做好本实验室管制类危化品的管理工作。
3.各二级单位、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系统数据对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对违反国家、省、市危险化学品相关规定的实验室和个人进行处理。
关于“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平台”使用,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联系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18253208912、0532-80980733
技术服务微信:18253208912
技术服务 QQ:3291441186
技术服务邮箱:ptkfywei@163.com
实验室管理处:58957510
实验室管理处 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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