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6 17:43:17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实验室运行安全,按照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全覆盖检查,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带队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积极落实整改,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台账。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1.校内各级各类实验室(含智能温室,人工气候室),重点核查生物制剂、危险化学品、易制爆物品及特种设备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情况,规范操作流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各教学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题教育,强化实验教师及学生安全操作意识,全面排查整改实验室水电、通风、防护等设施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3月7日-3月9日),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制定自查方案,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学院层面的检查内容,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改整治,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附件1)。
2.督查检查阶段(3月10日-3月31日):实验室安全学生巡查员挂牌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学校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对抽查复查情况进行反馈,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四、材料提交
各有实验室学院、中心于3月13日前将《青岛农业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实验室管理中心130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sysaqk@qau.edu.cn。
联系人:李丽 任红霞 联系电话:58957510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6年3月6日
编辑:李丽
责任编辑:王磊 韩成刚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中心
邮编:266109 版权所有:青岛农业大学
联系电话:0532-58957471
鲁ICP备13028537号-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