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8 17:46:04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现就做好学校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为根本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打通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紧盯重要危险源和实验关键环节,系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高质量开展筑牢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
认真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功能定位、风险等级和危险源存量情况,对所有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梳理划定,实验室负责人通过“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服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实验室分级分类板块准确填报实验室危险源信息,其中危险化学品数量须通过绑定“山东省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仓库信息将实验室危化品库存同步到到省系统中,其他危险源数据按照实验室实际进行填报,系统将自动对实验室进行定级,学院管理员对实验室负责人填报的危险源信息和分级分类情况进行审核后上报学校。各等级实验室要严格对应落实相应的场所建设、人员管理、设备运行、危险源管控等安全保障要求,学校将根据备案信息开展精准差异化监管。
(二)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排查
各单位要聚焦重要危险源风险,建立风险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实施精准管控,对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1),组织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实验室负责人对照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信息通过省系统中实验室分级分类-实验室信息上报-安全风险清单板块进行上报,并做到动态调整,做到一室一表、一院一账。
(三)自查整改与隐患治理
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2)等文件要求,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包括教学、科研、实习实训等各类场所)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排查。通过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建立检查-整改-复查的动态检查机制。
三、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一)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
6月3日前,各单位通过省系统完成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上报工作,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实验室分级分类情况通过省系统导出,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管理中心主楼1301房间。
(二)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排查
6月3日前,各实验室完成实验室重要危险源排查工作和对应的风险清单填报工作,学院管理员审核后上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导出对应的风险清单台账由学院留档备查。
(三)自查整改与隐患治理
6月8日前,各单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并将工作总结、《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实验室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安全科邮箱sysaqk@qau.edu.cn。
(四)学校督查与省厅调研
6月中旬,学校将组织对各学院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省厅会联合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专家进校调研。
联系人:李丽 58957971 谭凤华 58957510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8日
编辑:李丽
责任编辑:王磊 韩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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