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2017-09-05 09:51:53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着力提高高等教育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教育部决定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 和《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40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2)。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分年度建设规划,结合学院实际,积极做好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监测评估、评价认定的准备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不断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与深度,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

  2017年教育部将在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药学类等8个领域,评估认定100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请计划申报2017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单位,认真理解和传达《通知》精神,及早做好项目评估认定的准备工作。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

  2.关于转发《教育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的通知(鲁教高处函 [2017]40号)

  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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