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实验楼使用注意事项告知

    2017-07-10 09:59:39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科技楼已经投入使用,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更好地为学校科研做好服务,现将科技楼实验室设备设施日常使用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使用注意事项

1.确保实验室干净整洁,仪器设备及实验用品整齐有序,与实验无关的物品禁止放在实验室内。各学院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根据实验室类别出台相应的实验室管理制度,重要制度需要上墙。

2.学校已对科技楼实验室窗户的窗帘及纱窗等配套工作做了安排,已进入相应程序,随即将启动实施,请您等候!实验室走廊的玻璃面原则上不允许安装窗帘,请勿用纸张或其他非透明材质隔离,以保证各实验室的透明、安全及展示效果。

3.禁止在实验室、楼道内私自拉扯电线,切勿超电路负荷使用仪器设备,一定要杜绝用电安全隐患。个别实验室若确需再增加电源,务必向后勤处提交申请,审核后安排。

4.为了保证整个科技楼的整洁及安全,为您创造一个良好的科研环境,禁止在楼道等公共区域放置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如果已经放置的,请您尽快移走,妥善安排。

5.科技楼楼顶设计是非上人屋面,禁止使用楼顶屋面放置物品或养殖实验苗木,以免破坏屋面,造成屋顶漏水,给您的工作带来不便。

6.实验室空调移机、安装需经后勤管理处审批同意后实施,空调外机需安装到外机放置格栅内。

7.货物搬运请使用货梯,搬运过程中需注意对电梯的保护,勿长时间挡门。请使用胶轮运输工具,勿使用铁轮推车,以免对走廊瓷砖及室内PVC地面造成破坏。搬运时请注意对门边和墙裙墙面等基础设施的保护。运输重量超过1000公斤的货物,需有专门负责人现场指挥搬运,必要时做好地面和变形缝的保护工作。

二、部门相关职责及联系方式

实验室刚刚启用,处于磨合期内,为了及时、有效地为您服务,现将各相关部门对应的职责和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一)实验室配套设施的维护维修。包括实验台柜及其附带的插座、水盆、水龙头,学习桌及其附带的插座、网络,通风柜、楼顶风机。

责任部门:实验室管理处

服务电话:88030471

(二)大楼基础设施的维护维修。公共区域基础设施包括走廊、卫生间、电梯等;室内基础设施包括上下水、暖气、配电箱、墙面插座、照明、墙面、门窗等。

1.维保期内(2018年12月26日前)

责任部门:基建处

服务电话:86080124

2.维保期后(2018年12月26日后)

(1)实验室基础用电设施(配电箱、墙面插座、照明)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电暖中心电工班

服务电话:86080384

(2)实验室上下水管路、暖气维修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水电暖中心水工班

维修服务电话:86080394

(3)房屋墙面、窗户、窗帘、纱窗、门及门锁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服务电话:86080140

(4)三部电梯维修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水电暖中心

服务电话:18516658035

 

 

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

                               2017年7月10日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中心
邮编:266109 版权所有:青岛农业大学 联系电话:0532-58957471
鲁ICP备13028537号-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