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6-2017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017-07-10 09:58:39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33号要求,请各学院认真填报本学院2016-2017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2017年7月13下午5:00前报实验室管理处。

二、上报内容

上报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见附件,在2015/2016数据的基础上增加、删除或修改)。

上报须报送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各一份,纸质版材料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实验室管理处(主楼1301房间),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sysglk@qau.edu.cn

三、上报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报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时上报。      

        联系人:胡景田     电话:88030469

附件1:基表四2016

附件2:基表五2016

附件3:基表六2016

 

 

 

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7月7日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中心
邮编:266109 版权所有:青岛农业大学 联系电话:0532-58957471
鲁ICP备13028537号-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