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2 09:51:57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青农大校字〔2023〕9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实际,现对全校大型仪器收费标准进行修订和和增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制定收费标准的仪器范围
1. 按照国家、山东省要求,强制纳入开放共享的原值3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见附件内子表1。
2. 各单位自愿已加入学校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拟于2025年12月底前加入平台,并对校内外开放共享的原值30万元以下仪器。见附件内子表2。
上述仪器均需要建立收费标准,并按照标准实施收费开放共享。已有收费标准的进行修订,无收费标准的增补收费标准。
二、收费标准制定原则
1. 收费标准分类
按照测试对象可分为:面向校外测试、面向校内测试和面向院内测试。
(1)校外收费标准:对校外单位进行的测试收费。测试费从校外单位进入,需要对外单位开具正式发票的测试收费。
(2)校内收费标准:对本学院以外的校内其它学院团队的测试收费。
(3)单位内收费标准:对本单位内的测试收费。
2. 收费标准制定原则
大型仪器对校内外开放共享实行有偿服务,各仪器管理单位,参照学校原有的同类仪器收费标准和其他院校相关收费标准,按成本补偿原则,根据仪器原值折旧、操作人员水平、耗材消耗、仪器维修维护等评估情况,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鼓励提升共享机时和收入,在充分考虑成本情况下,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和机时奖励政策,提升非工作时段及特殊设备有效使用机时。如按照测试量、测试费制定阶梯收费标准,节假日或夜间等特殊时段优惠收费标准等;水电气基础成本支出与测试量大小基本无关的仪器,如核磁共振波谱仪等部分大型仪器,可制定校内校外同价收费标准。
每台仪器的收费标准,每学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收费标准调整由各单位审核,以书面申请方式,报实验室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实验室管理中心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备案通过后执行。
三、标准提交
学院组织仪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制定收费标准,填写附件《××单位仪器开放共享收费标准表》,经学院汇总、内部讨论、学院办公会或者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于11月7日前,电子版发送邮箱sbglk@qau.edu.cn,纸质版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送办公楼1301房间。
请仪器负责人,扫码加入“大仪共享平台交流群”

联系人:李元君 58957971 办公楼1301房间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单位仪器开放共享收费标准表》
编辑:李元君
责任编辑:周顺 殷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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