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及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0-12-09 18:43:50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基础条件建设,改善实验室学习环境和实验条件,促进我校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青农大校字〔2020〕132 号)、《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18〕114 号)的规定,现组织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及论证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上级财政、人才引进、科研、重点实验室、学院自筹等已落实经费且计划2021年投入建设的新建和续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设备采购、实验室配套及实验室改扩建等。

(二)申请学校实验室建设经费支持的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2021年计划采购的30万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无论经费来源均需申报。

二、项目填报

(一)材料要求

1.新建和分期续建学科、专业平台建设项目填写《学科(专业)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其他实验室建设项目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

2.项目内设备设施购置部分,需填写《实验室设备设施购置申请表》、《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报告》。

(二)内容要求

1.学科、专业平台建设要做好长远规划,详细制定好2021年度建设方案,平台建设要具有实用性、先进性和较高显示度。建设方案应涵盖建设内容、预算资金安排以及工作进度安排等,并说明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阐述平台建设目标及预期建设成果,重点说明平台建设对学院学科及专业发展的支撑情况及贡献度。

2.科研实验室建设要根据实验团队研究方向,要结合学校平台和学院平台建设情况,认真做好建设规划,避免实验设备重复购置。建设方案要认真阐述实验室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实验室建设、发展目标及预期效益等。

3.教学实验室建设要结合校级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情况,结合本学院及其他学院同类实验室建设情况综合考虑,做好建设规划,避免实验室重复建设。建设方案重点阐述开展实验教学存着的困难和问题,实验室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支撑专业情况、完成实验课程及项目情况,服务学生数,实验室管理及开放措施等。

三、论证及遴选工作组织

(一)各单位须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使用效益等做充分的论证,论证后向学校推荐。若有大型仪器设备,与项目结合一起论证。

(二)已落实经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组织论证。

(三)申请实验室建设经费支持的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遴选通过的项目将列入实验室建设项目库,根据学校经费支持情况投入建设。

(四)通过论证的30万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将一并纳入实验室建设项目库,按照急需情况实施,原则上2021年不再受理当年临时采购大型仪器设备计划。

(五)论证及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时间

请各学院于12月20日前,将学院论证完成的项目申请材料打包,统一发送至sysglk@qau.edu.cn邮箱。

联 系 人:刘福恒 孙璐璐

联系电话:58957971 58957969

 

                                                                                实验室管理处

                                                                                 2020.12.9
 


青岛农业大学学科(专业)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docx


青岛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报告.docx


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设备设施购置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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